風險資訊

瑞銀投資總監辦公室("CIO")的投資觀點由UBS Group AG(”UBS Group”)旗下UBS Switzerland AG(受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管)或其附屬公司(統稱為“UBS”)的全球財富管理(Global Wealth Management)業務部門編製和出版。UBS Group包括前Credit Suisse AG及其子公司、分支機構和附屬公司。與瑞信財富管理相關的其他免責聲明見本文末尾。

此等投資觀點根據旨在促進投資研究獨立性的法律要求編製。

通用投資研究——風險資訊:

本出版物僅供個人參考,不作為任何買賣投資或其它特定產品的報價或邀請報價。本報告所包含的分析不構成個人建議,也不考慮任何特定接收人的具體投資目標、投資策略、財務狀況和需要。此等分析基於大量的假設。不同的假設可能導致分析結果出現重大不同。某些服務和產品受法律約束,不能無限制地向全球提供、及/或者不適合對所有投資者銷售。本文件中的所有資訊和意見的來源被認為是可靠且真實的,儘管如此我們對於其準確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聲明或保證(除了關於UBS的披露資訊)。報告中所提及的所有資訊、觀點以及任何預測、預估和指示的市場價格僅反映截至報告發佈時的情況,未來如有變動,恕不另行通知。因採用的假設和/或標準不同,本報告中的觀點可能與UBS其它業務領域或部門不同或甚至相反。

在任何情況下,本文件或任何此等資訊(包括任何預測、價格、指數或其他計算金額(“價值”)均不得用於以下任何目的(i)估價或會計目的;(ii)確定任何金融工具或金融合約的應收或應付金額、價格或價值;或(iii)測算任何金融工具的表現或績效,包括但不限於追蹤任何價值的回報或表現,或定義投資組合的資產配置或計算績效報酬或表現費。接收此文件和資訊,即意味著您將被視為向瑞銀聲明並保證,您不會將本文件用於上述任何目的,或以其他方式依賴任何此等資訊。UBS及其任何董事或員工可能有權在任何時候持有本報告所提及投資工具的多頭或空頭頭寸,作為委託人或代理人進行涉及相關投資工具的交易,或者向/為發行人、投資工具本身或向/為此等發行人的任何商業或財務附屬公司提供任何其他服務或有官員擔任其主管。在任何時候,UBS及其員工所做的投資決策(包括是否買入、賣出或持有證券)可能與UBS研究出版物表達的觀點不同或相反。某些投資可能因所處的證券市場流動性差而不能隨時變現,所以對投資進行估價和識別所處的風險可能很難進行量化。UBS 依賴資訊壁壘來控制資訊在UBS 各個地區、部門、集團或關聯公司間的流動。鑒於存在巨大的損失風險,並且可能發生損失超過初始投資的情況,期貨和期權交易並不適合所有投資者。過往績效表現不預示未來績效表現。可應要求提供更多資訊。有些投資可能會突然大幅跌價,收回的資金可能低於投資額,或者甚至需要賠付更多。匯率的變動可能對價格、價值或投資收入產生不利後果。負責編製本報告的分析師可能為了收集、綜合和解讀市場訊息而與交易部人員、銷售人員和其他群體接觸。

瑞銀集團內各個地區、團體和人員可以獨立編製和分發各自的研究產品。例如,投資總監辦公室(CIO)的研究報告由瑞銀財富管理編製。瑞銀全球研究 (UBS Global Research)由瑞銀投資銀行 (UBS Investment Bank) 編製。個別研究部門的研究方法論和評級系統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在投資建議、投資期限、模型假設和估值方法方面。因此,除了特定經濟預測(瑞銀CIO和瑞銀全球研究可能合作提供)外,個別研究部門提供的投資建議、評級、價格目標和估值可能有所不同或不一致。您應參考每個相關的研究產品,以瞭解其研究方法論和評級系統的細節。並非所有客戶都可以獲取每個研究部門的所有產品。每個研究產品都受其編製部門的政策和程式約束。

編製本報告的分析師的薪酬完全由研究部門的管理層及高層經理確定(不包括投資銀行部門)。分析師的薪酬並不基於投資銀行、銷售和交易或做市商交易的營收,但薪酬可能與瑞銀集團的整體營收相關,投資銀行、銷售和交易以及做市商交易均是整體營收的一部分。

稅務處理視個人情況而定,且可能會在未來發生改變。UBS不提供法律或稅務建議,也不對資產或資產的投資回報的稅務處理作出任何陳述,無論其是普遍性的還是針對客戶具體情況或需求的。我們必定無法將具體投資物件、金融形勢以及不同客戶的需求都納入考慮範圍,建議您就投資相關產品可能產生的影響(包括稅務方面的影響)進行金融和/或稅務諮詢。

若無UBS的事先授權,不得複製或複印本材料。除非另有書面協議,UBS明確禁止以任何原因將本材料派發或轉交給第三方。UBS不對第三方因使用或派發本材料引起的任何索賠或訴訟承擔任何責任。這份報告僅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派發。關於CIO管理利益衝突以及保持其投資意見和出版物、研究和評級方法獨立性之方式的相關資訊,請訪問http://www.ubs.com/research-methodology。本出版物和其他CIO出版物中所提及的有關作者的更多資訊,以及任何涉及該主題的以往報告副本,可應要求從您的客戶顧問處獲得。

可持續投資策略的重要資訊:可持續投資策略旨在於投資流程和投資組合構建中考慮並納入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因子。跨地域的策略採用ESG分析,並以不同方法將結論融入其中。納入ESG/可持續投資因素或許會限制瑞銀參與某些投資機會或就其提供建議,雖然平常這些機會符合客戶投資目標。納入ESG因子或可持續投資考量的投資組合,其回報率可能低於也可能高於瑞銀不考慮ESG因子、排除條件或其他可持續性議題的組合,而且此類投資組合面臨的投資機會可能有所不同。

外部資產經理/外部財務顧問:若本研究報告或出版物提供給外部資產經理或外部財務顧問,UBS明確禁止外部資產經理或外部財務顧問向其客戶和/或第三方散發和提供。

與瑞信財富管理相關的附加免責聲明

您以瑞士信貸財富管理客戶的身份收到本文件。您的個人資料將根據瑞士信貸隱私聲明進行處理,您可在您的居住地透過登錄瑞士信貸官方網站https://www.credit-suisse.com查閱該隱私聲明。為向您提供有關我們產品和服務的行銷材料,UBS Group AG及其子公司可獲取您的個人基本資料(即姓名、電子郵件地址等聯繫詳情),直到您通知我們您不希望再收到這些資料。您可以隨時通知您的客戶經理,選擇不接收這些材料。

除非本文另有指明和/或視乎您收到本報告的當地瑞士信貸實體的情況,本報告由UBS Switzerland AG派發,UBS Switzerland AG受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FINMA)授權和監管。

美國: 僅由UBS AG 旗下子公司UBS Financial Services Inc. 或UBS Securities LLC向美國人士派發。 UBS Switzerland AG, UBS Europe SE, UBS Bank, S.A., UBS Brasil Administradora de Valores Mobiliarios Ltda, UBS Asesores México, S.A. de C.V., UBS SuMi TRUST Wealth Management Co., Ltd., UBS Wealth Management Israel Ltd 及 UBS Menkul Degerler AS為UBS AG的附屬公司。在向美國人士派發報告時,UBS Financial Services Inc.對非美國附屬公司編製的報告內容承擔責任。美國人士在本報告中提及的證券中進行的所有交易應透過隸屬於瑞銀的美國註冊經紀商進行,而非透過非美國附屬公司進行。本報告的內容未經且將不會獲得美國或其他地方的任何證券或投資監管機構的批准。UBS Financial Services Inc.不是《證券交易法》(“市政顧問規則”)第15B條所指的任何市政實體或義務人士的市政顧問,本報告所載意見或觀點並非旨在且不構成市政顧問規則意義上的建議。

 

澳洲:本文件由UBS Switzerland AG 提供。UBS Switzerland AG 不持有澳洲金融服務牌照(AFSL),而是依靠豁免向澳洲境內的個人提供金融服務。本文件僅用於根據《2001 年公司法》(聯邦)向批發客戶派發。UBS Switzerland AG 是 UBS AG 雪梨分行、UBS Securities Australia Limited的相關法人團體。本文件可由這些實體派發給客戶,但本文件由 UBS Switzerland AG 提供,並非根據任何其他實體的 AFSL 所提供。本文件中的資訊為一般性資訊,無意針對任何特定個人或實體的目標、財務狀況或需求。每位接收者在根據建議採取行動之前,應考慮自身的目標、財務狀況或需求,並在決定是否購買任何產品之前,獲取相關的產品披露聲明(如需要)。。在澳洲,根據《1959年銀行法》(聯邦)的規定,除UBS AG 澳洲分行外,UBS其他實體均為非授權存款機構,其義務不代表UBS AG澳洲分行的存款或其他負債。UBS AG澳洲分行不保證該等UBS實體或基金的義務或以其他方式就其提供保證。投資者面臨投資風險,包括可能出現的還款延遲、收入損失及投資本金損失。如果您不希望收到UBS的行銷材料,請聯繫您的UBS客戶經理或《澳洲隱私權聲明》中列出的聯繫方式:https://www.ubs.com/global/en/legal/privacy.html。您的個人數據將根據本聲明進行處理。巴林:本報告由UBS AG 巴林分行分發,作為“二類投資公司”經巴林央行授權並受其監管。相關金融產品或服務僅提供給巴林央行所定義的專業客戶和認可投資者,不擬供任何其他人士使用。巴林央行未審查,亦未批准本文件或在本文件中提及的任何投資工具在巴林王國的行銷,亦不對任何此類投資工具的表現負責。UBS AG巴林分行的地址位於Level 21, East Tower, Bahrain World Trade Centre, Manama, Kingdom of Bahrain。。巴西:根據巴西法律,本出版品不構成公開要約,且根據證券市場委員會(Comissao de Valores Mobiliários,“CVM”)20/2021號決議所包含的定義,不構成研究分析報告。僅可以出於資訊參考目的派發給UBS Brasil Administradora de Valores Mobiliários Ltda.的客戶,UBS Brasil Administradora de Valores Mobiliários Ltda.是接受巴西證券市場委員會監管的實體。加拿大:在加拿大,本出版品由UBS投資管理加拿大公司向UBS資產管理加拿大公司的客戶派發。中國:本報告由瑞士UBS AG 或其境外子公司或關聯機構(統稱為“瑞銀境外機構”)編製。瑞銀境外機構屬於在中國境外註冊的機構,不具備在中國經營銀行或證券業務的許可,不受監管或監督。本報告的接收者請勿聯繫本報告的分析師或瑞銀境外機構尋求投資意見,因其不能在中國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瑞銀投資銀行(包括研究)有其完全獨立的研究部門,觀點可能有時與瑞銀全球財富管理不同。本報告不得被視為提供與具體證券有關的分析。請勿依賴本報告或其任何內容作出投資決定,UBS對此不承擔責任。捷克共和國:UBS 並非捷克共和國的持牌銀行,因而不允許在捷克共和國境內提供受監管的銀行或投資服務。本通訊及/或材料出於行銷目的而派發,並構成捷克共和國銀行及/或投資服務相關法律所述之“商業訊息”。如果您不希望再收到任何通訊,請通知瑞銀。丹麥:根據丹麥法律,本出版品不構成公開要約。僅出於資訊參考目的派發給UBS Europe SE Denmark Branch, filial af UBS Europe SE 的客戶,後者的營業地點位於 Sankt Annae Plads 13, 1250 Copenhagen, Denmark,在丹麥商業與公司管理局(Danish Commerce and Companies Agency)註冊,註冊號38 17 24 33。UBS Europe SE, Denmark Branch, filial af UBS Europe SE接受歐洲央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和丹麥金融監管局 (Finanstilsynet)的聯合監督;本出版品尚未呈報上述機構審批。UBS Europe SE是由BaFin正式授權,根據德國法律,以歐洲公司形式組建的信貸機構。法國:根據法國法律,本出版品不構成公開要約,也不構成個人建議,本出版品僅出於資訊參考目的派發予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de France(UBS Europe SE的分支機搆)之客戶,該機構的註冊辦公地位於69 boulevard Haussmann 75008 Paris,並在巴黎“商業註冊處 (Registre du Commerce et des Sociétés)”註冊,N°844 425 629。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de France由歐洲央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 “BaFin”)以及法國銀行業和金融主管機關“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和“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所監管,本出版品尚未呈報上述機構審批。UBS Europe SE是一家依照德國法律以歐洲公司形式組建,並由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aFin)授權的信貸機構。德國:根據德國法律,本出版品不構成公開要約。僅可以出於資訊參考目的向UBS Europe Se Germany(營業地點位於Bockenheimer Landstrasse 2-4, 60306 Frankfurt am Main)的客戶派發。UBS Europe SE是由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正式授權,根據德國法律,以歐洲公司的形式組建的信貸機構,並接受歐洲央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和BaFin的聯合監督;本出版品尚未呈報上述機構審批。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出版品由UBS AG香港分行對其客戶派發,UBS AG香港分行是受《香港銀行業條例》許可的一家銀行,同時也是《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一個註冊機構。UBS AG香港分行是在瑞士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印度:由UBS Securities India Private Ltd. (公司編號 U67120MH1996PTC097299,註冊地址為2/F, 3 North Avenue, Maker Maxity, Bandra Kurla Complex, Bandra (East), Mumbai (India) 400051分發。電話:+912261556000)。公司提供券商服務的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SEBI)註冊號碼INZ000259830;商業銀行服務SEBI注册號碼INM000013101 以及研究分析師服務SEBI註冊號碼:INH000001204。合規主管姓名:Parameshwaran Shivaramakrishnan先生,電話:+912261556151,電子郵件:parameshwaran.s@ubs.com,投訴主管姓名,Parameshwaran Shivaramakrishnan先生,電話:+912261556151,電子郵件:ol-ubs-sec-compliance@ubs.com。經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SEBI)批准註冊,以及印度國家證券市場學院(NISM)的認證概不擔保仲介機構的業績或向投資者提供任何回報保證。UBS AG、其聯營公司或子公司可能持有其下屬一或多家印度公司的債務或頭寸。UBS AG及其附屬公司或子公司可能不時在相關印度公司中持有金融方面的權益(例如貸款/衍生產品、投資權利或權益等)。在過去12個月內,UBS AG、其聯營公司或子公司可能從其下屬的一或多家印度公司就非投行證券相關服務及/或非證券服務獲取酬勞。在本研究報告派發之日前的12個月中,該或該等下屬公司可能擁有UBS AG、其聯營公司或子公司關於投行及/或非投行證券相關服務及/或非證券服務的一或多名客戶。如欲瞭解關於聯合公司的資訊,請參考以下網址中的年報: http://www.ubs.com/global/en/about_ubs/investor_relations/annualreporting.html印尼:本文件以及隨本文件一起發送的任何要約材料條款表、研究報告、其他產品或服務文件或任何其他資訊(“材料”)都是依照UBS從您和/或有權代表您提出要求之人士的要求而提供。如果您誤收到此材料,瑞銀懇請您刪除電郵並立即通知瑞銀。所提供的材料僅供您參考,未經UBS同意,不得進一步分發。本材料未在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現行法律和任何金融或監管機構進行註冊或背書。本材料可能未經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任何金融或監管機構批准、否決、認可、註冊或背書。瑞銀並未借由本材料發出任何認購或購買任何投資(包括證券、產品或期貨合約)的邀請。本材料既不是進行任何交易或合約(包括期貨合約)的要約或招攬,也不是購買或出售任何證券或產品的要約。相關投資將受到材料中規定的轉讓限制和義務的約束,並且收取本材料即表示您承諾完全遵守此類限制和義務。在對照投資風險考慮您的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和個人情況時,您應當進行仔細研究,確保自身瞭解情況,並實施適當的謹慎和判斷。如有疑問,建議您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UBS 根據本材料執行的任何和所有建議和/或交易將僅根據您的具體要求提供或根據您的具體指示執行(視情況而定,並可能被瑞銀和您視為如此)。以色列:UBS 是領先的全球金融公司,經其瑞士總部和全球逾50個國家和地區的子公司向個人、公司和機構投資者提供財富管理、資產管理和投資銀行服務。在以色列,UBS Switzerland AG 註冊為與 UBS Wealth Management Israel Ltd.( UBS 全資子公司)合作的外國交易商。UBS Wealth Management Israel Ltd. 是投資行銷被許可人,參與投資行銷活動,受以色列證券局監管。本出版品僅供參考,不構成收購或招攬要約。另外,本出版品不意圖作為投資建議。“建議”一詞及/或其任何等同用語應聯繫以色列投資建議條例,投資行銷法和投資組合管理法(Israeli Regulation of Investment Advice, Investment Marketing and Portfolio Management Law)中對“投資行銷”一詞的定義進行閱讀和解釋。瑞士法律和法規要求在獨立金融研究報告或建議中作出若干強制性披露。根據《瑞士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法》(Swiss Financial Market Infrastructure Act)和《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條例-FINMA》(Financial Market Infrastructure Ordinance-FINMA),如果銀行在其所研究公司中持有的表決權比例達到或超過法定上限,則必須披露該比例。此外,瑞士銀行家協會發佈的《金融研究獨立性指令》(Directives on the Independence of Financial Research)規定了若干披露項目,包括披露潛在利益衝突、過去12個月內代表所研究的公司參與任何證券發行的情況,以及大致基於以下業績向金融分析師支付報酬的情況:(i) 新發行部門或投資銀行部門的業績;或者 (ii) 證券交易(包括自營交易)的業績或銷售額。義大利:根據義大利法律,本出版品不構成公開要約。僅可以出於資訊參考目的派發給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Italia(營業地址位於Via del Vecchio Politecnico, 3 --- 20121 Milano)的客戶。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Italia接受歐洲央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以及義大利央行(Banca d’Italia)和義大利金融市場監管局(CONSOB - Commissione Nazionale per le Società e la Borsa)的聯合監督;本出版品尚未呈報上述機構審批。UBS Europe SE是由BaFin正式授權,根據德國法律以歐洲公司的形式組建的信貸機構。澤西島:UBS AG澤西島分行受澤西島金融服務委員會監管,可開展銀行、基金以及投資業務。從澤西島境外提供的服務不受澤西島監管制度的管轄。UBS AG澤西島分行的主要營業地點為:1,IFC Jersey, St Helier, Jersey, JE2 3BX。盧森堡:根據盧森堡法律,本出版品不構成公開要約。僅可以出於資訊參考目的派發給UBS Europe SE, Luxembourg Branch(“UBS Luxembourg”,R.C.S. Luxembourg n° B209123,註冊辦公地位於33A, Avenue J. 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的客戶。UBS Europe SE是依據德國法律,採取歐洲公司(Societas Europaea,HRB n° 107046 )形式成立的信貸機構(註冊辦公地位於Bockenheimer Landstrasse 2-4, D-60306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獲得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的適當授權,並接受BaFin、歐洲央行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的聯合審慎監督。另外,UBS Luxembourg還接受盧森堡審慎監管當局(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作為東道成員國監管當局的監督。本出版品尚未呈報任何公共監督機構審批。馬來西亞:本文件以及隨本文件一起發送的任何要約材料條款表、研究報告、其他産品或服務文檔或任何其他資訊(“材料”)都是依照UBS從您和/或有權代表您提出要求之人士的要求而提供。如果您誤收本材料,瑞銀懇請您刪除電子郵件,並立即通知瑞銀。所提供的材料僅供您參考,未經UBS同意,不得在/向您所在司法管轄區內將本材料的全部或部份進一步分發。本材料可能未經您所屬司法管轄區的任何金融或監管機構審查、批准、否決、認可、註冊或背書。瑞銀並未借由本材料發出任何認購或購買任何投資(包括證券或衍生産品)的邀請。本材料既不是進行任何交易或合約(包括期貨合約)的要約或招攬,也不是購買或出售任何證券或衍生産品的要約。相關投資將受到本材料中規定的關於轉移的限制和義務的約束,透過接收本材料,您承諾全面遵守此等限制和義務。您應當仔細研究並確保在考慮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及個人情況時,瞭解及行使適當的謹慎及酌情權,以防範投資風險。如有疑問,請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UBS 根據本材料執行的任何和所有建議和/或交易將僅根據您的具體要求提供或根據您的具體指示執行(視情況而定,並可能被瑞銀和您視爲如此)。墨西哥:本信息由UBS Asesores México, S.A. de C.V. ("UBS Asesores")派發,其為UBS Switzerland AG的附屬公司, 因與某外國銀行有業務關係,依照墨西哥監管法令註冊為非獨立投資顧問。UBS Asesores 註冊號碼為30060-001-(14115)-21/06/2016,由墨西哥銀行和證券委員會("CNBV")監管,CNBV僅對(i) 投資組合管理服務, (ii) 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分析和發佈個人投資建議,以及(iii) 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相關事項方面進行監督。瑞銀出版品或資料僅派發予位於墨西哥的資深合格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研究報告僅反映負責該報告的分析師之觀點。撰寫本報告的分析師的薪酬完全由其服務的瑞銀集團任何實體的研究管理層和高級管理層決定。摩納哥:本文件不構成摩納哥公國法律規定的公開發售或類似招攬,但可以提供給UBS (Monaco) S.A.的客戶用作資訊參考。UBS (Monaco) S.A.是一家受監管銀行,註冊辦公地位於2 avenue de Grande Bretagne 98000 Monaco,根據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 (ACPR)和摩納哥政府頒發的銀行服務牌照,獲得授權在摩納哥提供銀行服務。UBS (Monaco) S.A.也經“Commission de Contrôle des Activités Financières (CCAF) ”許可在摩納哥提供投資服務。後者尚未審批本出版物。菲律賓: 本文件以及隨本文件一起發送的任何要約材料條款表、研究報告、其他産品或服務文檔或任何其他資訊(“材料”)都是依照UBS從您和/或有權代表您提出要求之人士的要求而提供。如果您誤收到此材料,瑞銀懇請您刪除電子郵件並立即通知瑞銀。所提供的材料僅供您參考,未經UBS同意,不得在/向您所在司法管轄區內全部或部份進一步分發。本材料可能未經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任何金融或監管機構審查、批准、否決、認可、註冊或背書。瑞銀並未借由本材料發出任何認購或購買任何投資(包括證券或衍生産品)的邀請。本材料既不是進行任何交易或合約(包括期貨合約)的要約或招攬,也不是購買或出售任何證券或衍生産品的要約。誤相關投資將受到本材料中規定的關於轉移的限制和義務的約束,透過接收本材料,您承諾全面遵守此等限制和義務。您應當仔細研究並確保在考慮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及個人情況時,瞭解及行使適當的謹慎及酌情權,以防範投資風險。如有疑問,請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UBS 根據本材料執行的任何和所有建議和/或交易將僅根據您的具體要求提供或根據您的具體指示執行(視情況而定,並可能被瑞銀和您視爲如此)。葡萄牙:UBS Switzerland AG未獲得在葡萄牙從事銀行和金融活動的牌照,UBS Switzerland AG亦不接受葡萄牙監管機構(葡萄牙央行 "Banco de Portugal"和葡萄牙證券交易委員會 "Comissao do Mercado de Valores Mobiliários")的監管。卡達:UBS卡達有限責任公司(UBS Qatar LLC) 由卡達金融中心監管局(Qatar Financial Centre Regulatory Authority)授權,註冊號為QFC 01169號, 註冊地址為14th Floor, Burj Alfardan Tower, Building 157, Street No. 301, Area No. 69, Al Majdami, Lusail, Qatar。UBS Qatar LLC不提供任何經紀服務,也不為其客戶或代表其客戶執行任何交易單。客戶交易單必須 由位於卡達境外的瑞士UBS Switzerland AG或其附屬機構發出並執行。位於瑞士的UBS Switzerland AG 或其附屬機構全權決定接受或拒絕某項指示,UBS Qatar LLC無權對此提供確認。但UBS Qatar LLC可以就支付交易單以及投資指示的接收、接受以及執行與位於瑞士的UBS Switzerland AG 進行溝通。UBS Qatar LLC不得代表UBS Switzerland 或其附屬機構採取行動。本材料以及與此相關的任何附件僅向合格交易對手方及商業客戶提供。新加坡:在適用情況下,本材料由UBS AG 新加坡分行在新加坡分發,該分行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許可,根據《1970年銀行法》開展銀行業務。UBS AG擁有於新加坡註冊的分行 (UEN S98FC5560C)。編製和發佈本材料僅用於在新加坡向機構投資者、認可投資者和專家投資者(各定義參見《財務顧問規例》(“FAR”))派發。鑒於您作為機構投資者、認可投資者或專家投資者的身份,就UBS AG可能向您提供的任何財務諮詢服務而言,UBS AG豁免遵守《2001年新加坡財務顧問法》(“FAA”)、《財務顧問規例》和據此發佈的相關通知和指引的某些要求。其中包括豁免遵守:FAA第34節(依據FAR規例33(1));FAA第36節(依據FAR規例34(1));以及FAA第45節(依據FAR規例35(1))。對於因本材料引起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宜,新加坡收件人和UBS AG新加坡分行的客戶應聯繫UBS AG新加坡分行。在適用情況下,本文件以及隨本文件一起發送的任何要約材料條款表、研究報告、其他産品或服務文檔或任何其他資訊(“材料”)都是依照UBS從您和/或有權代表您提出要求之人士的要求而提供。如果您誤收到此材料,瑞銀懇請您刪除電子郵件並立即通知瑞銀。所提供的材料僅供您參考,未經UBS同意,不得在/向您所在司法管轄區內全部或部份進一步分發。本材料可能未經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任何金融或監管機構審查、批准、否決或認可。瑞銀並未借由本材料發出任何認購或購買任何投資(包括證券、産品或期貨合約)的邀請。本材料既不是進行任何交易或合約(包括期貨合約)的要約或招攬,也不是購買或出售任何證券或産品的要約。相關投資將受到本材料中規定的關於轉移的限制和義務的約束,透過接收本材料,您承諾全面遵守此等限制和義務。您應當仔細研究並確保在考慮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及個人情況時,瞭解及行使適當的謹慎及酌情權,以防範投資風險。如有疑問,請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UBS 根據本材料執行的任何和所有建議和/或交易將僅根據您的具體要求提供或根據您的具體指示執行(視情況而定,並可能被瑞銀和您視為如此)。西班牙:本文件由UBS AG, Sucursal en España根據第1460號登記冊經Banco de España授權在西班牙分發。瑞典:根據瑞典法律,本出版品不構成公開要約。僅可以出於資訊參考目的派發給UBS Europe SE, Sweden Bankfilial(營業地點位於 Regeringsgatan 38, 11153 Stockholm, Sweden,在瑞典公司註冊處(Swedish Companies Registration Office)註冊,註冊號516406-1011)的客戶。UBS Europe SE, Sweden Bankfilial接受歐洲央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和瑞典監管局(Finansinspektionen)的聯合監督;本出版品尚未呈報上述機構審批。UBS Europe Se是由BaFin正式授權,根據德國法律,以歐洲公司形式組建的信貸機構。臺灣:本材料是根據臺灣法律規定,由UBS AG臺北分行依其與客戶或潛在客戶之約定或要求而提供。UBS AG及其在臺灣的分支機搆(包括臺北分行、臺中分行、高雄分行、臺北離岸銀行分行和UBS AG在臺灣建立的任何其他分行;統稱“本行”)通知客戶(包括潛在客戶)個人資料收集、處理和使用的目的、範圍和其他事宜,並獲得客戶同意(或未收到拒絕)使用其個人資料。基於上述同意,本行向您發送材料。如果您不希望再收到此類行銷資訊,請直接聯繫您的瑞銀客戶顧問,通知本行停止將您的個人資料用於行銷目的。您可以登錄https://www.ubs.com/global/en/legal/privacy/taiwan.html,查看本行的隱私通告和有關收集、處理和使用個人資料的資訊。泰國:誤本文件以及隨本文件一起發送的任何要約材料條款表、研究報告、其他産品或服務文檔或任何其他資訊(“材料”)都是依照UBS從您和/或有權代表您提出要求之人士的要求而提供。如果您誤收到此材料,瑞銀懇請您刪除電子郵件並立即通知瑞銀。所提供的材料僅供您參考,未經UBS同意,不得在/向您所在司法管轄區內全部或部份進一步分發。本材料可能未經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任何金融或監管機構審查、批准、否決、認可、註冊或背書。瑞銀並未借由本材料發出任何認購或購買任何投資(包括證券或衍生産品)的邀請。本材料既不是進行任何交易或合約(包括期貨合約)的要約或招攬,也不是購買或出售任何證券或衍生産品的要約。相關投資將受到本材料中規定的關於轉移的限制和義務的約束,透過接收本材料,您承諾全面遵守此等限制和義務。您應當仔細研究並確保在考慮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及個人情況時,瞭解及行使適當的謹慎及酌情權,以防範投資風險。如有疑問,請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UBS 根據本材料執行的任何和所有建議和/或交易將僅根據您的具體要求提供或根據您的具體指示執行(視情況而定,並可能被瑞銀和您視為如此)。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瑞銀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未獲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央行(Central Bank of UAE)或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證券及大宗商品管理局(Securities & Commodities Authority)頒發的金融機構牌照,並不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境內進行銀行活動。UBS AG杜拜分行獲得杜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FSA)頒發的牌照,在杜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運營。英國:本文件由UBS AG下屬部門-UBS Wealth Management發佈,UBS AG由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 (Financial Market Supervisory Authority) 授權和管制。在英國,UBS AG由英國審慎監管局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授權,須遵守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的法規及英國審慎監管局的有限法規。關於UBS AG受審慎監管局管制之程度的詳情,本行可按要求提供。它是倫敦證券交易所的成員之一。本出版品向UBS Wealth Management零售客戶派發。

與瑞士信貸財富管理有關的補充免責聲明:巴西: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Brasil) S.A. Corretora de Títulos e Valores Mobiliários或其附屬公司(“Credit Suisse”)在巴西分發。根據2021年2月25日巴西證券交易委員會(CVM)第20/2021號決議,本報告的作者特此證明,本報告中表達的觀點僅反映作者的個人觀點且獨立編製,包括關於瑞士信貸和其他UBS Group實體的觀點。作者的部份薪酬基於多種因素,包括他(們)所任職的相關UBS Group實體的總收入,但薪酬的任何部份在過去、現在或將來均與本報告中表達的具體建議或觀點無關。另外,瑞士信貸宣稱:瑞士信貸過去和/或未來可能向目標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提供投資銀行、經紀、資產管理、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他們已經或可能為此收取常規費用和傭金,並構成或可能構成與目標公司或目標證券相關的財務或商業利益。法國: 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 Succursale en France(“法國分行”)派發,其為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的分支機搆,後者是經盧森堡大公國正式授權的信貸機構,註冊地址位於5, rue Jean Monnet, L-2180 Luxembourg。該法國分行受盧森堡監管機構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 (CSSF)與法國監管機構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 (ACPR)和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的審慎監管。義大利: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Italy) S.p.A.派發,其是根據義大利法律成立和註冊的銀行,受義大利央行和CONSOB監督和控制。日本:本報告在日本由金融商品交易商Credit Suisse Securities (Japan) Limited [係日本證券業協會會員、日本金融期貨業協會會員、日本投資顧問業協會會員及第二種金融商品交易業協會會員,登記證號關東財務局長(金商)第66號]或金融商品交易商UBS SuMi TRUST Wealth Management Co., Ltd [係日本證券業協會會員、日本金融期貨業協會會員及日本投資顧問業協會會員,登記證號關東財務局長(金商)第3233號] 獨家分發。Credit Suisse Securities (Japan) Limited與UBS SuMi TRUST Wealth Management Co., Ltd均不會在日本境外分發或轉發本報告。盧森堡: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分發,其是經盧森堡大公國正式授權的信貸機構,註冊地址位於5, rue Jean Monnet, L-2180 Luxembourg。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受盧森堡監管機構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 (CSSF)的審慎監管。墨西哥:本信息由C. Suisse Asesoría México, S.A. de C.V.(“CS Asesores”)分發,其為瑞銀集團(UBS Group AG)的附屬公司,是一家由於與一家外國銀行的關係及其與Grupo Financiero Credit Suisse (México), S.A. de C.V.的間接關係,這是一家根據墨西哥法規註冊成立的非獨立投資顧問公司。CS Asesores的註冊編號為30070-001-(14208)-10/10/2016,受墨西哥銀行和證券委員會(“CNBV”)監管,僅就提供(i)投資組合管理服務,(ii)證券投資諮詢服務、分析和發佈個別投資建議,以及(iii)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事宜受CNBV監督。本出版物或與其有關的任何材料僅針對位於墨西哥的資深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研究報告僅反映負責本報告的分析師的觀點。撰寫本報告的分析師的薪酬完全由其服務的瑞銀集團任何實體的研究管理層和高級管理層決定。葡萄牙: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 Sucursal em Portugal(“葡萄牙分行”)派發,其為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的分支機搆,後者是經盧森堡大公國正式授權的信貸機構,註冊地址位於5, rue Jean Monnet, L-2180 Luxembourg。該葡萄牙分行受盧森堡監管機構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 (CSSF)和葡萄牙監管機構Comissão do Mercado dos Valores Mobiliários (CMVM)的審慎監管。卡達:本信息由Credit Suisse (Qatar) L.L.C.派發,其由卡達金融中心監管局(QFCRA)正式授權和監管,卡達金融中心許可編號為00005。所有相關金融產品或服務僅向商業客戶或市場交易對手方(由QFCRA定義)提供,包括選擇歸類為商業客戶,淨資產超過400萬裡亞爾,具備充足金融知識、經驗及瞭解以參與此類產品和/或服務的個人。因此,此等資訊不得傳遞給任何其他類型的個人或為其所依賴。沙烏地阿拉伯:本信息由Credit Suisse Saudi Arabia(CR編號:1010228645)分發,依據日期為23/03/1429H(對應21/03/2008AD)的許可編號08104-37經沙烏地阿拉伯資本市場管理局正式許可和監管。Credit Suisse Saudi Arabia的主要營業地點位於King Khaled Road, Laysen Valley, Building number 6, 12329-2376, Riyadh, Saudi Arabia。網站:https://www.credit-suisse.com/sa/en/cssa.html南非:本資訊由Credit Suisse (UK) Limited(在南非金融行業行為監管局註冊為金融服務提供者,FSP編號為48779)派發。土耳其:本文件所載的投資資訊、評論和建議不屬於投資諮詢活動的範疇。投資諮詢服務由授權機構以定制化方式向相關人士提供,並考慮這些人士的風險和回報偏好。然而,本文件所載的評論和建議屬一般性質。因此,這些建議可能不適合您的財務狀況或風險和收益偏好。因此,僅依靠本文件所提供的資訊作出投資決策可能不會產生符合您預期的結果。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Istanbul Menkul Degerler Anonim Sirketi派發,其受土耳其資本市場委員會監管,註冊地址位於Levazim Mahallesi, Koru Sokak No. 2 Zorlu Center Terasevler No. 61 34340 Besiktas/ Istanbul-Türkiye。英國:本文件由Credit Suisse (UK) Limited分發。Credit Suisse (UK) Limited經英國審慎監管局授權,受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和英國審慎監管局監管。Credit Suisse (UK) Limited的註冊地址位於5 Broadgate, London, EC2M 2Q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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