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推廣材料免責聲明

本文件由UBS Group AG(“瑞銀集團”)旗下UBS Switzerland AG(受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管)或其附屬公司(統稱為“UBS”)的全球財富管理(Global Wealth Management)業務部門編製和出版。瑞銀集團包括前 Credit Suisse AG(“瑞士信貸”)、其子公司、分支機搆和附屬公司。與瑞士信貸財富管理有關的補充免責聲明在本節末尾。

本文以及本文中所包含的資訊僅供個人參考和UBS進行市場推廣之用。本文件的任何內容均不構成投資研究、投資建議、銷售說明書或進行任何投資活動的邀約或招攬。本文件並非買賣任何證券、投資工具或產品的建議,亦不推薦任何具體的投資計畫或服務。

本文件中的表述的所有資訊的來源被認為是可靠且真實的,儘管如此我們對於其準確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聲明或保證。本文件中的所有資訊如有變動,恕不另行通知。UBS並無義務更新本文件中包含的資訊或令其保持最新。除非另行注明,所有資訊的來源均為UBS。UBS不就其中來自獨立來源的任何資訊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

資產類別、資產配置和投資工具僅供參考。本文件中包含的任何圖表和情景僅供說明。部份圖表和/或業績數據可能並非基於完整的12個月數據期,這可能會降低它們的可比性和重要性。過往業績不保證並且不預示未來表現。

本文件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建議。UBS及其雇員不提供法律或稅務建議UBS。未經瑞銀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全部或部份轉發或複製本文件。在適用法律允許的限度內,UBS、其任何董事、管理人員、雇員或代理人均不對依賴本文件中包含的資訊而造成的任何後果,或依據該資訊作出的任何決定接受或承擔任何義務、責任或謹慎義務,包括您或任何其他人採取或不採取行動造成的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UBS保留在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變更服務範圍、產品和價格的權利。某些服務和產品受到法律條款的約束,因此無法在全球範圍內不受限制的發行。尤其是,本材料無意向美國和/或美國人士或在我們的分發將受到限制的司法管轄區分發。

請注意,所有投資都包含一定程度的風險。特此提請您注意這些風險(可能相當大)。有些投資可能無法隨時變現,因為相關證券的市場缺乏流動性;因此,可能難以對投資作出估值,並識別投資者面臨的風險。某些投資的價值可能會遭遇突然的大幅度下跌,您在變現時可能無法收回自己的原始投資,或者需要支付超出原始投資的金額。您應就此類投資的性質諮詢您的UBS客戶顧問,並仔細考慮此類投資是否適合您。

與瑞士信貸財富管理有關的補充免責聲明:除非本文另有指明和/或根據您收到本文件的當地實體的情況,本文件由UBS Switzerland AG分發,該公司是一家瑞士銀行,經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Financial Market Supervisory Authority,FINMA)授權和監管。您的個人資料將根據瑞士信貸隱私權聲明進行處理,您可在您的居住地通過登錄瑞士信貸官方網站https://www.credit-suisse.com查閱該隱私權聲明。為向您提供有關我們產品和服務的行銷材料, UBS Switzerland AG)及其子公司可處理您的個人基本資料(即姓名、電子郵寄地址等聯繫詳情),直到您通知我們,您不希望再收到這些資料。您可以隨時通知您的客戶經理,選擇不接收這些材料。

具體國家/地區的免責聲明:與瑞士信貸有關的特定國家/地區補充免責聲明在本節的末尾。巴西:根據巴西法律,本出版物不擬構成公開要約,亦不構成根據按照Comissão de Valores Mobiliários (“CVM”) 20/2021號決議中所定義的研究分析報告。由受CVM監管的實體UBS Brasil Administradora de Valores Mobiliários Ltda.分發,僅供參考。加拿大:UBS財富管理是瑞銀集團的注冊商標。UBS Bank (Canada)是瑞銀集團的子公司。投資顧問和投資組合管理服務通過UBS Bank (Canada)的全資子公司UBS Investment Management Canada Inc.提供。UBS Investment Management Canada Inc.是在加拿大各省(艾德華王子島(P.E.I.)和領地除外)的註冊投資組合管理人和豁免市場交易商。丹麥:根據丹麥法律,本出版物不擬構成公開要約。由UBS Europe SE, filial af UBS Europe SE分發,僅供參考,營業地點位於Sankt Annae Plads 13, 1250 Copenhagen, Denmark,在丹麥商務企業廳登記,登記編號38 17 24 33。UBS Europe SE, Denmark Branch, filial af UBS Europe SE 由歐洲央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 “BaFin”)以及金融服務管理局(Finanstilsynet)聯合監督,本出版物尚未呈送監管當局批准。UBS Europe SE是一家依照德國法律以歐洲公司形式組建,並由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aFin)授權的信貸機構。法國:根據法國法律,本出版物不擬構成公開要約。由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de France(UBS Europe SE的分支機搆)分發,僅供參考,註冊辦公地位於69 boulevard Haussmann 75008 Paris,並在巴黎的“法國工商註冊局”(Registre du Commerce et des Sociétés)登記,登記編號844 425 629。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de France由歐洲中央因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 “BaFin”)以及法國“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和“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聯合監督,本出版物尚未呈送監管當局批准。UBS Europe SE是一家依照德國法律以歐洲公司形式組建,並由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aFin)授權的信貸機構。德國:根據德國法律,本出版物不擬構成公開要約。由UBS Europe SE, Germany分發,僅供參考,營業地點位於Bockenheimer Landstrasse 2-4, 60306 Frankfurt am Main。UBS Europe SE是一家依照德國法律以歐洲公司形式組建,並由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 BaFin)適當授權以及由歐洲央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和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聯合監督的信貸機構,本出版物尚未呈報上述機構審批。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出版物由瑞銀集團香港分行分發。UBS AG 香港分行是 UBS AG的分支機搆。UBS AG 是一家在瑞士註冊成立的公眾股份有限公司。以色列:UBS 是領先全球金融公司,經其瑞士總部和全球逾50個國家和地區的子公司向個體、公司和機構投資者提供財富管理、資產管理和投行服務。在以色列,UBS Switzerland AG 註冊為與 UBS Wealth Management Israel Ltd.( UBS 全資子公司)合作的外國交易商。UBS Wealth Management Israel Ltd.是投資行銷持牌機構,從事投資行銷活動,受以色列證券管理局監管。本出版物僅供參考,不構成收購或招攬要約。此外,本出版物不擬作為投資建議。“建議”一詞和/或其任何等義詞應聯繫以色列投資建議條例、投資行銷法和投資組合管理法中對“投資行銷”一詞的定義進行閱讀和解釋。義大利:根據義大利法律,本出版物不擬構成公開要約。由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Italia分發,僅供參考,其營業地點位於Via del Vecchio Politecnico, 3-20121 Milano。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Italia由歐洲央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 “BaFin”)以及義大利央行(Banca d’Italia)和義大利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CONSOB – Commissione Nazionale per le Società e la Borsa)聯合監督,本出版物尚未呈送監管當局批准。UBS Europe SE是一家依照德國法律以歐洲公司形式組建,並由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aFin)授權的信貸機構。澤西島:瑞銀集團澤西島分行由澤西島金融服務委員會監管和授權,從事銀行、基金和投資業務。在澤西島以外地區提供服務時,將不受澤西島監管制度的保護。瑞銀集團澤西島分行是瑞銀集團的分支機搆,後者是在瑞士註冊成立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註冊地址位於Aeschenvorstadt 1, CH-4051 Basel and Bahnhofstrasse 45, CH 8001 Zurich。瑞銀集團澤西島分行的主要營業地點位於1, IFC Jersey, St Helier, Jersey, JE2 3BX。盧森堡:根據盧森堡法律,本出版物不擬構成公開要約。本出版物分發給UBS Europe SE, Luxembourg Branch(“瑞銀盧森堡”)客戶,僅供參考,R.C.S.Luxembourg編號B209123,註冊地址位於33A, Avenue J. 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UBS Europe SE是一家依照德國法律以歐洲公司(HRB編號107046)形式組建(註冊地址位於Bockenheimer Landstrasse 2-4, D-60306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並由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 BaFin)適當授權以及由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和歐洲央行以及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聯合審慎監督的信貸機構,本出版物尚未呈報上述機構審批。此外,瑞銀盧森堡還接受盧森堡審慎監管機構(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ur Financier)的監管,作為東道國成員國監管機構。本出版物尚未提交任何公共監管機構批准。墨西哥:UBS Asesores México, S.A. de C.V.(下稱“UBS Asesores”)是瑞銀瑞士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屬公司,是一家根據墨西哥法律註冊成立的非獨立投資顧問公司,受國家銀行和證券委員會(Comision National Bancaria y de Valores,下稱“CNBV”)的監管和監督,專門提供(i)投資組合管理服務,(ii)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分析和發佈個人投資建議,以及(iii)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相關服務。UBS Asesores在CNBV註冊,註冊編號30060-001-(14115)-21/06/2016。此等註冊將不保證向客戶提供的資訊的準確性或真實性。同樣,UBS Asesores不是信貸機構,因此無權接受現金或任何其他類型的存款,無權保障證券,不推廣銀行和信貸服務,亦非任何金融集團的一部分。最後,UBS Asesores:(i)不向客戶提供回報保證,(ii)已向客戶和供應商披露任何可能存在的潛在利益衝突,(iii)只能就實際提供的投資服務收取與客戶明確商定的傭金。UBS Asesores不得向為其客戶提供服務的本地或外國股票市場發行人或仲介人收取任何傭金或任何其他類型的報酬。同樣,除非明確說明並與UBS Asesores事先就提供投資服務達成協議,否則本文中包含的資訊不能被視為個人化建議。本瑞銀出版物或與其有關的任何材料僅針對位於墨西哥的資深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摩納哥:本文件不擬構成摩納哥大公國法律規定的公開發售或類似招攬,但可以提供給瑞銀(摩納哥)股份有限公司(UBS (Monaco) S.A.)的客戶用作資訊參考。瑞銀(摩納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受監管銀行,註冊辦公地位於2 avenue de Grande Bretagne 98000 Monaco,根據“審慎監管和處置局”(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ACPR)和摩納哥政府頒發的銀行服務牌照,獲得授權在摩納哥提供銀行服務。UBS (Monaco) S.A.也經“金融業務監管委員會”(Commission de Contrôle des Activités Financières)許可在摩納哥提供投資服務。後者尚未批准本出版物。巴拿馬:瑞銀集團代表處受巴拿馬銀行監管局監管和監督。根據S.B.P.決議獲授代表處牌照,決議編號017-2007。瑞銀瑞士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處受巴拿馬銀行監管局監管和監督。根據S.B.P.決議獲授代表處牌照決議編號0178-2015。俄羅斯:瑞銀瑞士股份有限公司沒有在俄羅斯提供受監管的銀行和/或金融服務的許可。本文件中包含的資訊是指僅通過瑞銀瑞士股份有限公司或位於俄羅斯境外的其他瑞銀實體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前往俄羅斯的瑞銀雇員在俄羅斯期間既無權簽訂合同,也無權就合同條款進行談判。合同只有在瑞士或瑞銀實體註冊地確認後才對瑞銀具有約束力。OOO UBS Bank的財富管理顧問辦公室不提供在俄羅斯需要銀行牌照的服務。某些金融工具在俄羅斯僅面向合格投資者發售。根據俄羅斯法律,任何涉及特定金融工具的附件和文件均不構成個人投資建議。新加坡:本出版物由瑞銀集團新加坡分行分發。如對本報告中的分析有任何疑問,請聯絡UBS AG新加坡分公司,該公司是根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金融顧問法》(第110章)規定的豁免財務顧問和《新加坡銀行法》(第19章)持牌的批發銀行,並就本分析或報告所引致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宜接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監管。西班牙:本文件由UBS AG, Sucursal en España根據第1460號登記冊經Banco de España授權在西班牙分發。瑞典:根據瑞典法律,本出版物不擬構成公開要約。本出版物分發給UBS Europe SE, Sweden Bankfilial的客戶,僅供參考,營業地點位於Regeringsgatan 38, 11153 Stockholm, Sweden,在瑞典公司註冊辦公室註冊,註冊編號:516406-1011。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de France由歐洲中央因行、德國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 “BaFin”)以及法國“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和“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聯合監管,本出版物尚未呈送監管當局批准。UBS Europe SE是一家依照德國法律以歐洲公司形式組建,並由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管局(BaFin)授權的信貸機構。臺灣:本材料由瑞銀集團臺北分行根據臺灣法律以及與客戶達成的協議或應客戶要求提供。UBS AG及其在臺灣的分支機搆(包括臺北分行、台中分行、高雄分行、臺北離岸銀行分行和UBS AG在臺灣建立的任何其他分行;統稱“本行”)通知客戶(包括潛在客戶)個人資料收集、處理和使用的目的、範圍和其他事宜,並獲得客戶同意(或未收到拒絕)使用其個人資料。基於上述同意,本行向您發送材料。如果您不希望再收到此類行銷資訊,請直接聯繫您的瑞銀客戶顧問,通知本行停止將您的個人資料用於行銷目的。您可以登錄https://www.ubs.com/global/en/legal/privacy/taiwan.html,查看本行的隱私通知和有關收集、處理和使用個人資料的資訊。英國:本文件由瑞銀集團部門瑞銀財富管理發佈,瑞銀集團在瑞士受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授權和監管。在英國,瑞銀集團經英國審慎監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授權,並受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的法規及英國審慎監管局的有限法規約束。我們可應客戶要求,提供有關審慎監管局監管程度的詳情。倫敦證券交易所成員。

跨境情形的補充免責聲明:澳洲:本文件由UBS Switzerland AG提供。UBS Switzerland AG不持有澳洲金融服務牌照(AFSL),而是依靠豁免向澳洲境內的個人提供金融服務。本文件僅用於根據《2001 年公司法》(聯邦)向批發客戶派發。UBS Switzerland AG 是瑞銀集團澳洲分行和瑞銀證券澳洲有限公司的相關法人團體。本文件可由這些實體派發給客戶,但本文件由 UBS Switzerland AG 提供,並非根據任何其他實體的 AFSL 所提供。本文件中的資訊為一般性資訊,無意針對任何特定個人或實體的目標、財務狀況或需求。每位接收者在根據建議採取行動之前,應考慮自身的目標、財務狀況或需求,並在決定是否購買任何產品之前,獲取相關的產品披露聲明(如需要)。本行銷材料可能包含瑞銀研究的摘錄,可從您的客戶經理處獲得。在澳洲,根據《1959年銀行法》(聯邦)的規定,除瑞銀集團澳洲分公司外,瑞銀集團的其他實體均為非授權存款機構,其義務不代表瑞銀集團澳洲分公司的存款或其他負債。瑞銀集團澳洲分行不保證該等瑞銀實體或基金的義務或以其他方式就其提供保證。投資者面臨投資風險,包括可能出現的還款延遲、收入損失及投資本金損失。如果您不希望收到瑞銀的行銷材料,請聯繫您的瑞銀代表或《澳洲隱私權聲明》中列出的聯繫方式:https://www.ubs.com/global/en/legal/privacy.html。您的個人數據將根據本聲明進行處理。巴林:本報告由瑞銀集團巴林分行分發,作為“二類投資公司”經巴林央行授權並受其監管。相關金融產品或服務僅提供給巴林央行所定義的專業客戶和認可投資者,不擬供任何其他人士使用。巴林央行未審查,亦未批准本文件或在本文件中提及的任何投資工具在巴林王國的行銷,亦不對任何此類投資工具的表現負責。瑞銀集團巴林分行的地址位於Level 21, East Tower, Bahrain World Trade Centre, Manama, Kingdom of Bahrain。捷克共和國:瑞銀並非捷克共和國的持牌銀行,因而不允許在捷克共和國境內提供受監管的銀行或投資服務。本通訊及/或材料僅處於行銷目的而派發,並構成捷克共和國銀行服務及/或投資服務相關法律規定的“商業訊息”。如果您不希望再收到任何通訊,請通知瑞銀。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新加坡:本通訊及隨本通訊發送的任何發售材料條款表、研究報告、其他產品或服務文件或任何其他資訊(“材料”)是瑞銀應您和/或有權代表您提出請求的人士的要求而發送。如果您錯誤地收到了本材料,瑞銀請您刪除電子郵件,並立即通知瑞銀。所提供的資料僅供您參考,未經瑞銀同意,不得在您的司法管轄區內全部或部份轉發。本材料可能未經您所屬司法管轄區的任何金融或監管機構審查、批准、反對或背書。瑞銀尚未藉由本材料提供任何投資,亦未發出認購或購買任何投資的任何邀請(包括證券、產品或期貨合約)。本材料並非訂立任何交易或合約(包括遠期合約)的要約或招攬,亦非買賣任何證券或產品的要約。相關投資將受到本材料中規定的關於轉移的限制和義務的約束,通過接收本材料,您承諾全面遵守此等限制和義務。您應當仔細研究並確保在考慮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及個人情況時,瞭解及行使適當的謹慎及酌情權,以防範投資風險。如有疑問,請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瑞銀根據本材料提供的任何及所有建議和/或瑞銀執行的交易僅在您的具體要求下提供,或在您的具體指示下執行(視情況而定,並可能被瑞銀和您視為如此)。葡萄牙:瑞銀未獲得在葡萄牙從事銀行和金融活動的牌照,瑞銀瑞士股份有限公司亦不接受葡萄牙監管機構(葡萄牙央行 “Banco de Portugal”和葡萄牙證券交易委員會 “Comissão do Mercado de Valores Mobiliários”)的監管。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拜國際金融中心:瑞銀並非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獲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中央銀行或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證券和商品管理局發牌的金融機構,亦不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開展銀行業務活動。瑞銀集團杜拜分行是獲杜拜金融服務管理局在杜拜國際金融中心發牌的授權公司。烏克蘭:瑞銀是一流的全球性金融服務公司,向個人、企業及機構投資者提供財富管理服務。瑞銀成立於瑞士,依據瑞士法律開展業務,業務遍佈50多個國家和地區以及所有主要的金融中心。瑞銀並非烏克蘭法例規定的註冊及持牌銀行或金融機構,不在烏克蘭境內提供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瑞銀尚未,亦不會向烏克蘭公眾作出上述產品的任何要約。瑞銀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授權向烏克蘭公眾提供上述產品,並且本文件的分發不構成2021年12月14日烏克蘭有關“金融服務和金融公司”法律規定的金融服務。作出上述產品的任何要約並不構成在烏克蘭境內公開發售、流通、轉移、保管、持有或託管證券。因此,本文件或任何其他文件、資訊或通信中與上述產品有關的任何內容均不應被解釋為包含在烏克蘭境內的證券要約、公開發售、要約邀請、公開發售邀請或招攬。不得將電子通信視為2015年9月3日烏克蘭《電子商務法》所指的簽訂電子協定或其他電子文書(“електронний правочин”)的要約。本文件僅供其持有人私人使用,不得轉讓給第三方或以其他方式公開派發。美國:非美國瑞銀實體並非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的美國經紀交易商或投資顧問(位於美國的瑞銀金融服務公司和瑞銀證券公司除外)。因此,所提供的材料並非針對或意在向美國公民、居住地或註冊地在美國的居民或根據適用法律被視為美國人士的其他任何人士或實體分發或由其使用。所提供的服務、證券和金融工具可能在美國不可用和/或不提供;因此,在美國適用的保護私人客戶的規則將不適用於此類產品和服務。

與瑞士信貸財富管理有關的具體國家/地區的補充免責聲明:巴西: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Brasil) S.A.Corretora de Títulos e Valores Mobiliários或其附屬公司在巴西分發。法國: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 Succursale en France(“法國分行”)分發,為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的分支機搆,是經盧森堡大公國適當授權的信貸機構,註冊位址位於5, rue Jean Monnet, L-2180 Luxembourg。該法國分行受盧森堡監管機構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 (CSSF)與法國監管機構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 (ACPR)和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的審慎監管。義大利: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Italy) S.p.A.派發,其是根據義大利法律成立和註冊的銀行,受義大利央行和CONSOB監督和控制。日本:本報告僅由瑞士信貸證券(日本)有限公司、某金融工具交易商、關東地方財務局(Kinsho)第66號局長、日本證券交易商協會某會員、日本金融期貨協會、日本投資顧問協會和第二類金融工具公司協會在日本派發。瑞士信貸證券(日本)有限公司不會在日本以外地區分發或轉發本報告。盧森堡: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分發,其是經盧森堡大公國正式授權的信貸機構,註冊地址位於5, rue Jean Monnet, L-2180 Luxembourg。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受盧森堡監管機構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 (CSSF)的審慎監管。墨西哥:本信息由C. Suisse Asesoría México, S.A. de C.V.(“CS Asesores”)分發,其為瑞銀集團(UBS Group AG)的附屬公司,是一家由於與一家外國銀行的關係及其與Grupo Financiero Credit Suisse (México), S.A. de C.V.的間接關係,根據墨西哥法規註冊成立的非獨立投資顧問公司。CS Asesores的註冊編號為30070-001-(14208)-10/10/2016,受墨西哥銀行和證券委員會(“CNBV”)監管,僅就提供(i)投資組合管理服務,(ii)證券投資諮詢服務、分析和發佈個別投資建議,以及(iii)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事宜受CNBV監督。本出版物或與其有關的任何材料僅針對位於墨西哥的資深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研究報告僅反映負責本報告的分析師的觀點。撰寫本報告的分析師的薪酬完全由其服務的瑞銀集團任何實體的研究管理層和高級管理層決定。葡萄牙: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 Sucursal em Portugal(“葡萄牙分行”)派發,其為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的分支機搆,後者是經盧森堡大公國正式授權的信貸機構,註冊地址位於5, rue Jean Monnet, L-2180 Luxembourg。該葡萄牙分行受盧森堡監管機構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 (CSSF)和葡萄牙監管機構Comissão do Mercado dos Valores Mobiliários (CMVM)的審慎監管。卡達:本信息由Credit Suisse (Qatar) L.L.C.派發,其由卡達金融中心監管局(QFCRA)正式授權和監管,卡達金融中心許可編號為00005。所有相關金融產品或服務僅向商業客戶或市場交易對手方(由QFCRA定義)提供,包括選擇歸類為商業客戶,淨資產超過400萬里亞爾,具備充足金融知識、經驗及理解力,可參與此類產品和/或服務的個人。因此,此等資訊不得傳遞給任何其他類型的個人或為其所依賴。沙烏地阿拉伯:本信息由Credit Suisse Saudi Arabia(CR編號:1010228645)分發,依據日期為23/03/1429H(對應21/03/2008AD)的許可編號08104-37,由經沙烏地阿拉伯資本市場管理局正式許可和監管。Credit Suisse Saudi Arabia的主要營業地點位於King Khaled Road, Laysen Valley, Building number 6, 12329-2376, Riyadh, Saudi Arabia。網站:https://www.credit-suisse.com/sa/en/cssa.html南非:本信息由瑞士信貸銀行(英國)有限公司(在南非金融行業行為監管局註冊為金融服務提供者,FSP編號為48779)派發。土耳其:本文件所載的投資資訊、評論和建議不屬於投資諮詢活動的範疇。投資諮詢服務由授權機構以定制化方式向相關人士提供,並考慮這些人士的風險和回報偏好。然而,本文件所載的評論和建議是一般性的。因此,這些建議可能不適合您的財務狀況或風險收益偏好。因此,僅依靠本文件所提供的資訊作出投資決策可能不會產生符合您預期的結果。本報告由Credit Suisse Istanbul Menkul Degerler Anonim Sirketi分發,其受土耳其資本委員會監管,註冊地址位於Levazim Mahallesi, Koru Sokak No. 2 Zorlu Center Terasevler No. 61 34340 Besiktas/ Markets Istanbul-Türkiye。英國:本文件由瑞士信貸銀行(英國)股份有限公司分發。瑞士信貸銀行(英國)股份有限公司經英國審慎監管局授權,受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和英國審慎監管局監管。如果本材料是由未獲《2000年金融服務和市場法(金融促進)令2005》豁免的離岸實體向英國境內派發,則適用以下規定:如果在英國境內傳達或能夠在英國產生影響,本文件則構成經瑞士信貸銀行(英國)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的金融推廣活動,該公司在英國開展投資業務經審慎監管局授權,受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和英國審慎監管局監管。瑞士信貸銀行(英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地址位於5 Broadgate, London, EC2M 2QS。請注意,英國《2000年金融服務和市場法》中有關保護零售客戶的規定將不適用於您,並且根據英國金融服務補償計畫向“合格索賠人”提供的任何潛在賠償也將不適用於您。稅務待遇視每位客戶的個人情況而定,未來可能會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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