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推广材料免责声明

本文件由UBS Group AG(“瑞银集团”)旗下UBS Switzerland AG(受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或其附属公司(统称为“UBS”)的全球财富管理(Global Wealth Management)业务部门编制和出版。瑞银集团包括前 Credit Suisse AG(“瑞士信贷”)、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和附属公司。与瑞士信贷财富管理有关的补充免责声明在本节末尾。

本文以及本文中所包含的信息仅供个人参考和UBS进行市场推广之用。本文件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投资研究、投资建议、销售说明书或进行任何投资活动的邀约或招揽。本文件并非买卖任何证券、投资工具或产品的建议,亦不推荐任何具体的投资计划或服务。

本文件中表述的所有信息的来源被认为是可靠且真实的,尽管如此我们对于其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本文件中的所有信息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知。UBS并无义务更新本文件中包含的信息或令其保持最新。除非另行注明,所有信息的来源均为UBS。UBS不就其中来自独立来源的任何信息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

资产类别、资产配置和投资工具仅供参考。本文件中包含的任何图表和情景仅供说明。部分图表和/或业绩数据可能并非基于完整的12个月数据期,这可能会降低它们的可比性和重要性。过往业绩不保证并且不预示未来表现。

本文件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UBS及其雇员不提供法律或税务建议UBS。未经瑞银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全部或部分转发或复制本文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UBS、其任何董事、管理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均不对依赖本文件中包含的信息而造成的任何后果,或依据该信息作出的任何决定接受或承担任何义务、责任或谨慎义务,包括您或任何其他人采取或不采取行动造成的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UBS保留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变更服务范围、产品和价格的权利。某些服务和产品受到法律条款的约束,因此无法在全球范围内不受限制的发行。尤其是,本材料无意向美国和/或美国人士或在我们的分发将受到限制的司法管辖区分发。

请注意,所有投资都包含一定程度的风险。特此提请您注意这些风险(可能相当大)。有些投资可能无法随时变现,因为相关证券的市场缺乏流动性;因此,可能难以对投资作出估值,并识别投资者面临的风险。某些投资的价值可能会遭遇突然的大幅度下跌,您在变现时可能无法收回自己的原始投资,或者需要支付超出原始投资的金额。您应就此类投资的性质咨询您的UBS客户顾问,并仔细考虑此类投资是否适合您。

与瑞士信贷财富管理有关的补充免责声明:除非本文另有指明和/或根据您收到本文件的当地实体的情况,本文件由UBS Switzerland AG分发,该公司是一家瑞士银行,经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ancial Market Supervisory Authority,FINMA)授权和监管。您的个人资料将根据瑞士信贷隐私声明进行处理,您可在您的居住地通过登录瑞士信贷官方网站https://www.credit-suisse.com查阅该隐私声明。为向您提供有关我们产品和服务的营销材料, UBS Switzerland AG)及其子公司可处理您的个人基本资料(即姓名、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详情),直到您通知我们,您不希望再收到这些资料。您可以随时通知您的客户经理,选择不接收这些材料。

具体国家/地区的免责声明:与瑞士信贷有关的特定国家/地区补充免责声明在本节的末尾。巴西:根据巴西法律,本出版物不拟构成公开要约,亦不构成根据按照Comissão de Valores Mobiliários (“CVM”) 20/2021号决议中所定义的研究分析报告。由受CVM监管的实体UBS Brasil Administradora de Valores Mobiliários Ltda.分发,仅供参考。加拿大:UBS财富管理是瑞银集团的注册商标。UBS Bank (Canada)是瑞银集团的子公司。投资顾问和投资组合管理服务通过UBS Bank (Canada)的全资子公司UBS Investment Management Canada Inc.提供。UBS Investment Management Canada Inc.是在加拿大各省(爱德华王子岛(P.E.I.)和领地除外)的注册投资组合管理人和豁免市场交易商。丹麦:根据丹麦法律,本出版物不拟构成公开要约。由UBS Europe SE, filial af UBS Europe SE分发,仅供参考,营业地点位于Sankt Annae Plads 13, 1250 Copenhagen, Denmark,在丹麦商务企业厅登记,登记编号38 17 24 33。UBS Europe SE, Denmark Branch, filial af UBS Europe SE 由欧洲央行、德国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国联邦金融服务监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 “BaFin”)以及金融服务管理局(Finanstilsynet)联合监督,本出版物尚未呈送监管当局批准。UBS Europe SE是一家依照德国法律以欧洲公司形式组建,并由德国联邦金融服务监管局(BaFin)授权的信贷机构。法国:根据法国法律,本出版物不拟构成公开要约。由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de France(UBS Europe SE的分支机构)分发,仅供参考,注册办公地位于69 boulevard Haussmann 75008 Paris,并在巴黎的“法国工商注册局”(Registre du Commerce et des Sociétés)登记,登记编号844 425 629。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de France由欧洲中央因行、德国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国联邦金融服务监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 “BaFin”)以及法国“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和“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联合监督,本出版物尚未呈送监管当局批准。UBS Europe SE是一家依照德国法律以欧洲公司形式组建,并由德国联邦金融服务监管局(BaFin)授权的信贷机构。德国:根据德国法律,本出版物不拟构成公开要约。由UBS Europe SE, Germany分发,仅供参考,营业地点位于Bockenheimer Landstrasse 2-4, 60306 Frankfurt am Main。UBS Europe SE是一家依照德国法律以欧洲公司形式组建,并由德国联邦金融服务监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 BaFin)适当授权以及由欧洲央行、德国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和德国联邦金融服务监管局联合监督的信贷机构,本出版物尚未呈报上述机构审批。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出版物由瑞银集团香港分行分发。UBS AG 香港分行是 UBS AG的分支机构。UBS AG 是一家在瑞士注册成立的公众股份有限公司。以色列:UBS 是领先全球金融公司,经其瑞士总部和全球逾50个国家和地区的子公司向个体、公司和机构投资者提供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和投行服务。在以色列,UBS Switzerland AG 注册为与 UBS Wealth Management Israel Ltd.( UBS 全资子公司)合作的外国交易商。UBS Wealth Management Israel Ltd.是投资营销持牌机构,从事投资营销活动,受以色列证券管理局监管。本出版物仅供参考,不构成收购或招揽要约。此外,本出版物不拟作为投资建议。“建议”一词和/或其任何等义词应联系以色列投资建议条例、投资营销法和投资组合管理法中对“投资营销”一词的定义进行阅读和解释。意大利:根据意大利法律,本出版物不拟构成公开要约。由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Italia分发,仅供参考,其营业地点位于Via del Vecchio Politecnico, 3-20121 Milano。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Italia由欧洲央行、德国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国联邦金融服务监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 “BaFin”)以及意大利央行(Banca d’Italia)和意大利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CONSOB – Commissione Nazionale per le Società e la Borsa)联合监督,本出版物尚未呈送监管当局批准。UBS Europe SE是一家依照德国法律以欧洲公司形式组建,并由德国联邦金融服务监管局(BaFin)授权的信贷机构。泽西岛:瑞银集团泽西岛分行由泽西岛金融服务委员会监管和授权,从事银行、基金和投资业务。在泽西岛以外地区提供服务时,将不受泽西岛监管制度的保护。瑞银集团泽西岛分行是瑞银集团的分支机构,后者是在瑞士注册成立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Aeschenvorstadt 1, CH-4051 Basel and Bahnhofstrasse 45, CH 8001 Zurich。瑞银集团泽西岛分行的主要营业地点位于1, IFC Jersey, St Helier, Jersey, JE2 3BX。卢森堡:根据卢森堡法律,本出版物不拟构成公开要约。本出版物分发给UBS Europe SE, Luxembourg Branch(“瑞银卢森堡”)客户,仅供参考,R.C.S.Luxembourg编号B209123,注册地址位于33A, Avenue J. 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UBS Europe SE是一家依照德国法律以欧洲公司(HRB编号107046)形式组建(注册地址位于Bockenheimer Landstrasse 2-4, D-60306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并由德国联邦金融服务监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 BaFin)适当授权以及由德国联邦金融服务监管局和欧洲央行以及德国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联合审慎监督的信贷机构,本出版物尚未呈报上述机构审批。此外,瑞银卢森堡还接受卢森堡审慎监管机构(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ur Financier)的监管,作为东道国成员国监管机构。本出版物尚未提交任何公共监管机构批准。墨西哥:UBS Asesores México, S.A. de C.V.(下称“UBS Asesores”)是瑞银瑞士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是一家根据墨西哥法律注册成立的非独立投资顾问公司,受国家银行和证券委员会(Comisión National Bancaria y de Valores,下称“CNBV”)的监管和监督,专门提供(i)投资组合管理服务,(ii)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分析和发布个人投资建议,以及(iii)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相关服务。UBS Asesores在CNBV注册,注册编号30060-001-(14115)-21/06/2016。此等注册将不保证向客户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或真实性。同样,UBS Asesores不是信贷机构,因此无权接受现金或任何其他类型的存款,无权保障证券,不推广银行和信贷服务,亦非任何金融集团的一部分。最后,UBS Asesores:(i)不向客户提供回报保证,(ii)已向客户和供应商披露任何可能存在的潜在利益冲突,(iii)只能就实际提供的投资服务收取与客户明确商定的佣金。UBS Asesores不得向为其客户提供服务的本地或外国股票市场发行人或中介人收取任何佣金或任何其他类型的报酬。同样,除非明确说明并与UBS Asesores事先就提供投资服务达成协议,否则本文中包含的信息不能被视为个人化建议。本瑞银出版物或与其有关的任何材料仅针对位于墨西哥的资深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摩纳哥:本文件不拟构成摩纳哥大公国法律规定的公开发售或类似招揽,但可以提供给瑞银(摩纳哥)股份有限公司(UBS (Monaco) S.A.)的客户用作信息参考。瑞银(摩纳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受监管银行,注册办公地位于2 avenue de Grande Bretagne 98000 Monaco,根据“审慎监管和处置局”(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ACPR)和摩纳哥政府颁发的银行服务牌照,获得授权在摩纳哥提供银行服务。UBS (Monaco) S.A.也经“金融业务监管委员会”(Commission de Contrôle des Activités Financières)许可在摩纳哥提供投资服务。后者尚未批准本出版物。巴拿马:瑞银集团代表处受巴拿马银行监管局监管和监督。根据S.B.P.决议获授代表处牌照,决议编号017-2007。瑞银瑞士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处受巴拿马银行监管局监管和监督。根据S.B.P.决议获授代表处牌照决议编号0178-2015。俄罗斯:瑞银瑞士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在俄罗斯提供受监管的银行和/或金融服务的许可。本文件中包含的信息是指仅通过瑞银瑞士股份有限公司或位于俄罗斯境外的其他瑞银实体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前往俄罗斯的瑞银雇员在俄罗斯期间既无权签订合同,也无权就合同条款进行谈判。合同只有在瑞士或瑞银实体注册地确认后才对瑞银具有约束力。OOO UBS Bank的财富管理顾问办公室不提供在俄罗斯需要银行牌照的服务。某些金融工具在俄罗斯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售。根据俄罗斯法律,任何涉及特定金融工具的附件和文件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新加坡:本出版物由瑞银集团新加坡分行分发。如对本报告中的分析有任何疑问,请联络UBS AG新加坡分公司,该公司是根据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金融顾问法》(第110章)规定的豁免财务顾问和《新加坡银行法》(第19章)持牌的批发银行,并就本分析或报告所引致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宜接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监管。西班牙:本文件由UBS AG, Sucursal en España根据第1460号登记册经Banco de España授权在西班牙分发。瑞典:根据瑞典法律,本出版物不拟构成公开要约。本出版物分发给UBS Europe SE, Sweden Bankfilial的客户,仅供参考,营业地点位于Regeringsgatan 38, 11153 Stockholm, Sweden,在瑞典公司注册办公室注册,注册编号:516406-1011。UBS Europe SE Succursale de France由欧洲中央因行、德国央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国联邦金融服务监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 “BaFin”)以及法国“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和“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联合监管,本出版物尚未呈送监管当局批准。UBS Europe SE是一家依照德国法律以欧洲公司形式组建,并由德国联邦金融服务监管局(BaFin)授权的信贷机构。中国台湾:本材料由瑞银集团台北分行根据中国台湾法律以及与客户达成的协议或应客户要求提供。UBS AG及其在中国台湾的分支机构(包括台北分行、台中分行、高雄分行、台北离岸银行分行和UBS AG在中国台湾建立的任何其他分行;统称“本行”)通知客户(包括潜在客户)个人资料收集、处理和使用的目的、范围和其他事宜,并获得客户同意(或未收到拒绝)使用其个人资料。基于上述同意,本行向您发送材料。如果您不希望再收到此类营销信息,请直接联系您的瑞银客户顾问,通知本行停止将您的个人资料用于营销目的。您可以登录https://www.ubs.com/global/en/legal/privacy/taiwan.html,查看本行的隐私通知和有关收集、处理和使用个人资料的信息。英国:本文件由瑞银集团部门瑞银财富管理发布,瑞银集团在瑞士受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授权和监管。在英国,瑞银集团经英国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授权,并受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的法规及英国审慎监管局的有限法规约束。我们可应客户要求,提供有关审慎监管局监管程度的详情。伦敦证券交易所成员。

跨境情形的补充免责声明:澳大利亚:本文件由UBS Switzerland AG提供。UBS Switzerland AG不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AFSL),而是依靠豁免向澳大利亚境内的个人提供金融服务。本文件仅用于根据《2001 年公司法》(联邦)向批发客户派发。UBS Switzerland AG 是瑞银集团澳大利亚分行和瑞银证券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的相关法人团体。本文件可由这些实体派发给客户,但本文件由 UBS Switzerland AG 提供,并非根据任何其他实体的 AFSL 所提供。本文件中的信息为一般性信息,无意针对任何特定个人或实体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每位接收者在根据建议采取行动之前,应考虑自身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并在决定是否购买任何产品之前,获取相关的产品披露声明(如需要)。本营销材料可能包含瑞银研究的摘录,可从您的客户经理处获得。在澳大利亚,根据《1959年银行法》(联邦)的规定,除瑞银集团澳大利亚分公司外,瑞银集团的其他实体均为非授权存款机构,其义务不代表瑞银集团澳大利亚分公司的存款或其他负债。瑞银集团澳大利亚分行不保证该等瑞银实体或基金的义务或以其他方式就其提供保证。投资者面临投资风险,包括可能出现的还款延迟、收入损失及投资本金损失。如果您不希望收到瑞银的营销材料,请联系您的瑞银代表或《澳大利亚隐私声明》中列出的联系方式:https://www.ubs.com/global/en/legal/privacy.html。您的个人数据将根据本声明进行处理。巴林:本报告由瑞银集团巴林分行分发,作为“二类投资公司”经巴林央行授权并受其监管。相关金融产品或服务仅提供给巴林央行所定义的专业客户和认可投资者,不拟供任何其他人士使用。巴林央行未审查,亦未批准本文件或在本文件中提及的任何投资工具在巴林王国的营销,亦不对任何此类投资工具的表现负责。瑞银集团巴林分行的地址位于Level 21, East Tower, Bahrain World Trade Centre, Manama, Kingdom of Bahrain。捷克共和国:瑞银并非捷克共和国的持牌银行,因而不允许在捷克共和国境内提供受监管的银行或投资服务。本通讯及/或材料仅处于营销目的而派发,并构成捷克共和国银行服务及/或投资服务相关法律规定的“商业讯息”。如果您不希望再收到任何通讯,请通知瑞银。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本通讯及随本通讯发送的任何发售材料条款表、研究报告、其他产品或服务文件或任何其他信息(“材料”)是瑞银应您和/或有权代表您提出请求的人士的要求而发送。如果您错误地收到了本材料,瑞银请您删除电子邮件,并立即通知瑞银。所提供的资料仅供您参考,未经瑞银同意,不得在您的司法管辖区内全部或部分转发。本材料可能未经您所属司法管辖区的任何金融或监管机构审查、批准、反对或背书。瑞银尚未藉由本材料提供任何投资,亦未发出认购或购买任何投资的任何邀请(包括证券、产品或期货合约)。本材料并非订立任何交易或合约(包括远期合约)的要约或招揽,亦非买卖任何证券或产品的要约。相关投资将受到本材料中规定的关于转移的限制和义务的约束,通过接收本材料,您承诺全面遵守此等限制和义务。您应当仔细研究并确保在考虑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及个人情况时,了解及行使适当的谨慎及酌情权,以防范投资风险。如有疑问,请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瑞银根据本材料提供的任何及所有建议和/或瑞银执行的交易仅在您的具体要求下提供,或在您的具体指示下执行(视情况而定,并可能被瑞银和您视为如此)。葡萄牙:瑞银未获得在葡萄牙从事银行和金融活动的牌照,瑞银瑞士股份有限公司亦不接受葡萄牙监管机构(葡萄牙央行 “Banco de Portugal”和葡萄牙证券交易委员会 “Comissão do Mercado de Valores Mobiliários”)的监管。阿联酋/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瑞银并非在阿联酋获阿联酋中央银行或阿联酋证券和商品管理局发牌的金融机构,亦不在阿联酋开展银行业务活动。瑞银集团迪拜分行是获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发牌的授权公司。乌克兰:瑞银是一流的全球性金融服务公司,向个人、企业及机构投资者提供财富管理服务。瑞银成立于瑞士,依据瑞士法律开展业务,业务遍布5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所有主要的金融中心。瑞银并非乌克兰法例规定的注册及持牌银行或金融机构,不在乌克兰境内提供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瑞银尚未,亦不会向乌克兰公众作出上述产品的任何要约。瑞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授权向乌克兰公众提供上述产品,并且本文件的分发不构成2021年12月14日乌克兰有关“金融服务和金融公司”法律规定的金融服务。作出上述产品的任何要约并不构成在乌克兰境内公开发售、流通、转移、保管、持有或托管证券。因此,本文件或任何其他文件、信息或通信中与上述产品有关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包含在乌克兰境内的证券要约、公开发售、要约邀请、公开发售邀请或招揽。不得将电子通信视为2015年9月3日乌克兰《电子商务法》所指的签订电子协议或其他电子文书(“електронний правочин”)的要约。本文件仅供其持有人私人使用,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派发。美国:非美国瑞银实体并非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美国经纪交易商或投资顾问(位于美国的瑞银金融服务公司和瑞银证券公司除外)。因此,所提供的材料并非针对或意在向美国公民、居住地或注册地在美国的居民或根据适用法律被视为美国人士的其他任何人士或实体分发或由其使用。所提供的服务、证券和金融工具可能在美国不可用和/或不提供;因此,在美国适用的保护私人客户的规则将不适用于此类产品和服务。

与瑞士信贷财富管理有关的具体国家/地区的补充免责声明:巴西:本报告由Credit Suisse (Brasil) S.A.Corretora de Títulos e Valores Mobiliários或其附属公司在巴西分发。法国:本报告由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 Succursale en France(“法国分行”)分发,为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的分支机构,是经卢森堡大公国适当授权的信贷机构,注册地址位于5, rue Jean Monnet, L-2180 Luxembourg。该法国分行受卢森堡监管机构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 (CSSF)与法国监管机构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 (ACPR)和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的审慎监管。意大利:本报告由Credit Suisse (Italy) S.p.A.派发,其是根据意大利法律成立和注册的银行,受意大利央行和CONSOB监督和控制。日本:本报告仅由瑞士信贷证券(日本)有限公司、某金融工具交易商、关东地方财务局(Kinsho)第66号局长、日本证券交易商协会某会员、日本金融期货协会、日本投资顾问协会和第二类金融工具公司协会在日本派发。瑞士信贷证券(日本)有限公司不会在日本以外地区分发或转发本报告。卢森堡:本报告由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分发,其是经卢森堡大公国正式授权的信贷机构,注册地址位于5, rue Jean Monnet, L-2180 Luxembourg。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受卢森堡监管机构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 (CSSF)的审慎监管。墨西哥:本信息由C. Suisse Asesoría México, S.A. de C.V.(“CS Asesores”)分发,其为瑞银集团(UBS Group AG)的附属公司,是一家由于与一家外国银行的关系及其与Grupo Financiero Credit Suisse (México), S.A. de C.V.的间接关系,根据墨西哥法规注册成立的非独立投资顾问公司。CS Asesores的注册编号为30070-001-(14208)-10/10/2016,受墨西哥银行和证券委员会(“CNBV”)监管,仅就提供(i)投资组合管理服务,(ii)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分析和发布个别投资建议,以及(iii)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事宜受CNBV监督。本出版物或与其有关的任何材料仅针对位于墨西哥的资深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研究报告仅反映负责本报告的分析师的观点。撰写本报告的分析师的薪酬完全由其服务的瑞银集团任何实体的研究管理层和高级管理层决定。葡萄牙:本报告由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 Sucursal em Portugal(“葡萄牙分行”)派发,其为Credit Suisse (Luxembourg) S.A.的分支机构,后者是经卢森堡大公国正式授权的信贷机构,注册地址位于5, rue Jean Monnet, L-2180 Luxembourg。该葡萄牙分行受卢森堡监管机构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 (CSSF)和葡萄牙监管机构Comissão do Mercado dos Valores Mobiliários (CMVM)的审慎监管。卡塔尔:本信息由Credit Suisse (Qatar) L.L.C.派发,其由卡塔尔金融中心监管局(QFCRA)正式授权和监管,卡塔尔金融中心许可编号为00005。所有相关金融产品或服务仅向商业客户或市场交易对手方(由QFCRA定义)提供,包括选择归类为商业客户,净资产超过400万里亚尔,具备充足金融知识、经验及理解力,可参与此类产品和/或服务的个人。因此,此等信息不得传递给任何其他类型的个人或为其所依赖。沙特阿拉伯:本信息由Credit Suisse Saudi Arabia(CR编号:1010228645)分发,依据日期为23/03/1429H(对应21/03/2008AD)的许可编号08104-37,由经沙特阿拉伯资本市场管理局正式许可和监管。Credit Suisse Saudi Arabia的主要营业地点位于King Khaled Road, Laysen Valley, Building number 6, 12329-2376, Riyadh, Saudi Arabia。网站:https://www.credit-suisse.com/sa/en/cssa.html南非:本信息由瑞士信贷银行(英国)有限公司(在南非金融行业行为监管局注册为金融服务提供商,FSP编号为48779)派发。土耳其:本文件所载的投资信息、评论和建议不属于投资咨询活动的范畴。投资咨询服务由授权机构以定制化方式向相关人士提供,并考虑这些人士的风险和回报偏好。然而,本文件所载的评论和建议是一般性的。因此,这些建议可能不适合您的财务状况或风险收益偏好。因此,仅依靠本文件所提供的信息作出投资决策可能不会产生符合您预期的结果。本报告由Credit Suisse Istanbul Menkul Degerler Anonim Sirketi分发,其受土耳其资本委员会监管,注册地址位于Levazim Mahallesi, Koru Sokak No. 2 Zorlu Center Terasevler No. 61 34340 Besiktas/ Markets Istanbul-Türkiye。英国:本文件由瑞士信贷银行(英国)股份有限公司分发。瑞士信贷银行(英国)股份有限公司经英国审慎监管局授权,受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和英国审慎监管局监管。如果本材料是由未获《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金融促进)令2005》豁免的离岸实体向英国境内派发,则适用以下规定:如果在英国境内传达或能够在英国产生影响,本文件则构成经瑞士信贷银行(英国)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的金融推广活动,该公司在英国开展投资业务经审慎监管局授权,受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和英国审慎监管局监管。瑞士信贷银行(英国)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5 Broadgate, London, EC2M 2QS。请注意,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中有关保护零售客户的规定将不适用于您,并且根据英国金融服务补偿计划向“合格索赔人”提供的任何潜在赔偿也将不适用于您。税务待遇视每位客户的个人情况而定,未来可能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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