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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著名經濟學家賓治·霍姆斯特龍(Bengt Holmström)的話:「我們真的被這種高效率或者『一切都應該很便宜』的觀念所驅使或迷住」,為滿足供應與需求兩方面所需的自然資源帶來了壓力。

不過,正如克里斯托弗·皮薩里季斯爵士(Sir Christopher Pissarides)表明,我們應該鼓勵在日常生活努力實現更可持續發展:「經濟邊界將會進一步消失……人類很難團結起來會和忘記『這是我的領土,這是你的領土』; 他們不認為整個地球是屬於所有人的。」

現在,由於新冠疫情影響,世界前景未明,人們提出了有關如何重建世界經濟的問題。回顧過去的數十年,過去先後發生的事情構成了這些對話的背景,突出了環境經濟學 的開端、沿途的里程碑事件,以及這學術分支的未來可能是甚麼樣子。

1950 年代

The Paley Commission 的成立是為了應對朝鮮戰爭對美國自然資源的影響。

朝鮮戰爭後美國關鍵物資短缺,圍繞這些材料未來供應的擔憂開始浮現。物資政策委員會(The Materials Policy Commission也被稱為 The Paley Commission )成立於 1951 年,負責研究美國將來在戰爭之後如何防止物資供應短缺。

他們的努力促成了美國未來資源研究所(Resources for the Future,簡稱 RFF) 的組成。RFF 成立於 1952 年,是同類基金會中的首個,致力倡議了解自然資源稀缺性,並推動環境和自然資源經濟學領域發展的研究。

1960 年代

經濟學家 John Krutilla 發表了一篇名為《Conservation Reconsidered 》重新考慮保育的開創性論文

Krutilla 是 RFF 其中一位先驅者,他於 1967 年發表了論文《Conservation Reconsidered》。他的論文指出並探討了河流和森林等未受干擾的自然資源的經濟價值,作為政策分析中保育效益的基準。Krutilla 還成功論證物質收益和經濟考慮之外自然環境的存在價值,最終將環境價值納入經濟數據。

1970 年代

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召開,制訂了 26 項環境管理原則。

1972 年召開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是世界上首個同類會議。在為期 11 天的會議中,與會者聚集在斯德哥爾摩,討論經濟增長、空氣污染、水和海洋以及世界各地人民的福祉。會議的成果是《斯德哥爾摩宣言》(The Stockholm Declaration),當中包括 26 項對環境問題給予相當重視的原則。

與宣言一起推出的,是《人類環境行動計劃》(Action Plan for the Human Environment),當中採納了一套建議供各國政府遵守。這些建議分為 3 大類:全球環境評估計劃、環境管理活動以及支持評估和管理活動的國際措施。

1980 年代

發佈於 1987 年,題為《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的報告創造了「可持續發展」一詞。 

1987 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發佈了令人大開眼界的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或更廣為人知的,以委員會主席名字布倫特蘭(Gro Harlem Brutland)命名的《布倫特蘭報告》。

報告指出「嚴重的全球環境問題主要是南方極度貧困和北方不可持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所造成。」正因這份報告中創造的「可持續發展」一詞,主要目標概括為「滿足當代人的需求,而不損害未來世代滿足自身需求的能力」。

1990 年代

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於 1992 年在里約熱內盧舉行,提出了《21 世紀議程》(Agenda 21)。

隨著圍繞可持續發展的對話不斷有所進展,全球政府需要投入更多資源。1992 年 6 月,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地球峰會)假里約熱內盧舉行,世界上一些最有權力的領導人也有出席峰會。峰會各方努力幫助成員國政府「重新思考經濟發展」,並找出停止消耗自然資源和污染地球的方法。

峰會成果是《21 世紀議程》的誕生,標誌全球開始努力應對發展經濟對環境的影響。峰會上還制定了 27 項原則,即所謂《里約宣言》,每個國家承諾利用其資源制定可持續發展和經濟政策、消除貧窮及保護環境。

2000 年代

《IPCC 氣候變化報告》於 2007 年發佈,概述了導致氣候變化的主要因素。 

世界各地的國家越來越意識到全球暖化和人類活動如何加速其發生。這份報告是聯合國政府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該年發布一系列報告中的第四份。文件也被稱為《綜合報告》,由來自 40 個國家及地區約 600 位作者編寫,然後由 620 多位專家和政府審查。

當時,該報告被認為是對氣候變化形勢最詳盡的總結。調查結果得出的結論是:「很明確,全球暖化正在發生;此現象由於自然氣候過程引起的概率小於 5%;而由於人類排放溫室氣體造成的概率則超過 90%。」

2010 年代

聯合國 Rio20+ 大會於 2012 年舉行,《巴黎協定》於 2015 年制定,標誌著減緩氣候變化第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2012 年在里約熱內盧舉行的 Rio20+ 大會見證了成員國再次聚首。會議結果是得出了實施可持續發展的明確措施和一套關於綠色經濟政策的突破性指引。會議各方總共作出了 700 多項自願承諾,成為可持續發展的催化劑。

《巴黎協定》於 2015 年 12 月 12 日在巴黎舉行的第 21 屆締約方大會(COP 21)上獲得通過,建立了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變化條約」。協議規定的主要目標之一是將全球暖化的幅度,限制在高於工業化前水平攝氏 2 度之內,在理想情況下,限制在高於攝氏 1.5 度之內。在協定通過時,196 個締約方的目標是到本世紀中葉實現一個氣候中和的世界。

協議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因為儘管目標進取,但這是首個在法律上約束所有國家共同努力應對氣候變化危機的協定。協定中的所有國家都將進行周期審查——首次審查是在 2020 年透過提交氣候行動計劃進行。正式名稱為國家自主貢獻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詳細說明了每個國家顯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計劃。由 2024 年開始,各國將被要求透明地報告在減緩氣候變化方面所採取的行動和取得的任何進展。這些報告將讓各國在有必要時獲得充分的支持;已達標的國家也將制定一套新的、更進取的建議。

2020 年代

格蕾塔·通貝里(Greta Thunberg)和其他年輕的氣候議題的活躍份子發起運動,要求立即撤資化石燃料 

近年,年輕的氣候變化運動人士活動家為地球及人民的未來發聲。最著名的年輕氣候運動人士之一的通貝里,在 2018 年在瑞典議會大樓前抗議碳排放,之後打響了國際知名度。快進到 2020 年,通貝里與其他年輕的氣候運動人士一起呼籲世界各國領導人立即終止所有化石燃料的補貼,並撤資化石燃料。

針對聚集在瑞士達沃斯 (Davos) 舉行世界經濟論壇 50 週年紀念的投資者和政策制定者,他們要求將氣候危機視為緊急事件,而非用幾十年緩慢解決的問題。

2020 年以後

全世界都在應對新冠疫情,各國政府都在思考如何重建經濟

新冠疫情對世界的影響方式,可能在未來多年仍未能夠全面理解。從暫時減少空氣污染,到加深認識地球與人類之間聯繫,生活節奏放緩帶來了一些正面影響。然而,本應談論氣候和環境問題的關鍵時刻卻變成了一場等待的遊戲,而結果尚未在望。

新的生活模式與不確定的未來,逼使政府重新思考其經濟在疫情後的前景。經濟學家保羅·羅默(Paul Romer)相信:「我們必須有一個能鼓勵無害賺錢方式的經濟結構。」各國政府在重新開放經濟時須考慮到這一概念。增長與發展委員會主席米高·斯彭斯(Michael Spence)談及集體適應新冠疫情後形勢的需要,尤其是全球的公司:「你需要參與、價值觀、改變行為,並且需要教育。」在疫情期間以較慢的速度生活,會否讓我們重新思考對地球的影響,或者,我們是否會就此貪圖便利和回歸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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