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經濟:我們需要在增長與可持續發展之間作出選擇嗎?
企業不應再只著重投資回報,也應關注於自然、社會和未來世代。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探討綠色經濟學和可持續增長的挑戰。
長期以來,可持續增長對經濟學家來說,只不過是指盡量提高企業增長率而不產生資金流動性問題。因此,可持續增長是企業在無需用額外發行股份或債券來融資的情況下,可以持續的增長率。
近年來,這種觀點已大幅轉變。隨著世界各地的人們愈來愈關注各種社會及環境挑戰,企業的增長率依賴在甚麼基礎上也變得更加重要。綠色經濟理論基本上認為所有經濟決定都應該考慮環境因素,而且應該在不產生損害環境的副作用下實現可持續發展。正因如此,企業不應再單單致力於自身的成功,而要顧及大自然、社會及未來世代的整體健康和福祉。
賓治·霍姆斯特龍(Bengt Holmström) 解釋說:「大眾對環境的側重和關注的確迅速增加。那些無視這點而只是說『我們依照過去的方式經商』的企業將會財政轉差。我認為這是環境問題侵入商業生活的一種途徑。」霍姆斯特龍是合約理論專家,經常就人們日益關注的環境問題發表意見,他本身非常關注不道德經商和消費的後果,例如海洋及空氣污染。
米高·斯彭斯(Michael Spence)曾擔任一個制定全球可持續經濟增長策略小組 Commission on Growth and Development 之主席。他表示私人機構的參與對解決社會重要挑戰是不可缺少的。這是由消費者、僱員和投資者一同推動的發展。
斯彭斯解釋說:「在 1980 年代,管理層沒有特定方針營運企業,而董事會總是投其所好。現在人們意會到社會面對的最嚴峻問題是由商界的漠不關心導致,這種漠不關心使得解決這些問題變得非常困難。」
他續說:「我們的情況正處於過渡階段,企業試圖將業務模式跟產生社會價值掛鈎。若環顧世界其他地方,你會發現即使是利潤豐厚及高回報的企業,他們的主要使命並不是高投資回報。我認為這是我們要走的方向。」
促進共融及可持續經濟發展是聯合國在 2015 年提出的 17 項可持續發展目標之一,亦作為《 2030 年議程》的一部分。據聯合國表示,實現此目標的方法之一是推動支持創業、創造力和創新的政策。
在 2019 年,保羅·羅默(Paul Romer)和威廉·諾德豪斯(William Nordhaus)獲頒發諾貝爾經濟學獎。兩位宏觀經濟學家均研究經濟增長,諾德豪斯將氣候變化納入所構建的模型,羅默則發現增長的確視乎新意念的開發。
羅默表示:「我接到瑞典打來的電話時,真正的好消息是比爾·諾德豪斯跟我一同獲奬。我們共同得奬傳遞出一個信息。全球暖化是非常嚴重的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就是要引發新創意。」
羅默認為無需從可持續發展和經濟增長之中作選擇,不單是因為人們有能力開發新的及更佳的創意,還因為科技進步迅速。
「樂觀是因為眼前的可能。科技帶來的機遇實在很多。如果我們下定決心作出正確決定,進步便會繼續。生活水平會改善。」
同為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的麥可·克雷默(Michael Kremer)表示同意。這位發展經濟學家解釋說:「人們有一種誤解,認為要應對氣候變化,經濟便無法增長。從經濟學立場來看,有些事情是我們可以做,而不阻礙經濟增長的。新科技是其中一件我們必需做的事。」
「如果我們提供適當誘因,便可以發展新科技,有助在未來以較低經濟成本改善氣候。所以我認為科技進步在今後非常重要。」
要實現綠色經濟、聯合國界定的低碳經濟、資源效益和社會共融,若企業不採取更加平衡的目標是不可能的做到的。對可持續企業而言,投資回報和良好環境表現是密不可分的。
雖然轉變朝正確方向發生,但仍然需要新的經濟增長模式。斯彭斯說:「我們必須將各方面的可持續性納入增長模式,否則價值不大。經濟學專業從來無法得出全部正確的模式和解決方案,但經濟學會不斷發展而且作出貢獻。」